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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房补贴资讯

2021杭州市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2021-10-15 21:51:05

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发放金额超过9亿 惠及9万余新来杭大学毕业生

 

为了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才留在杭州,减轻毕业生在杭租房压力,2020年2月24日,杭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 落实“人才生态 37条”的补充意见》,推出新来杭应届大学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和“杭州人才码”,新来杭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量呈快速增长趋势。


 

截至目前,该补贴已累计发放超过9亿元,惠及新引进应届大学生超过9万人。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 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租房补贴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租房补贴发放次数

 
 

租房补贴首次发放后,申请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个月(含)可提交1次补贴续发申请,补贴续发不超过2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5次。

 

租房补贴申请时限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租房补贴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1-87709591

便民服务电话:96345

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人才住房保障处

0571—87790623

 

市本级:0571-85166825、85069752、85167766

上城区:0571-87925900,87806760

下城区:0571-86552927,87896812,28910795

江干区:0571-56135517,87654172,86974841

拱墅区:0571-88259668,88256383

西湖区:0571-87936003,89839736,88156313

滨江区:0571-87703201,87702542,87795750

萧山区:0571-82898272、83587890

余杭区:0571-86223642、89175382

富阳区:0571-61702995、87196586

桐庐县:0571-64217631

淳安县:0571-64812033、64812751

建德市:0571-64722882、64718982

临安区:0571-63734350、61088100

经济技术开发区:0571-86877578、86911160

钱塘新区:0571-82987151、82987527、89898678


 

租房补贴常见问题

 

1、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针对哪些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答:申请对象包括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 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 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2、“我市用人单位”包含哪些单位? 
 

答:用人单位包括: 
 

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3、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如何定义?
 

答: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指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4、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是怎么认定的?
 

答: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5、申请条件中的“申请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申请时限”指的是申请人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6、申请日期是怎么认定的? 
 

答:以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7、劳务派遣人员应该是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交申请? 
 

答: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8、申请家庭成员包含哪些?
 

答:“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9、申请家庭中两个人都满足条件是否可以分别申请租房补贴?
 

答: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不可以分开申请。

 

10、申请人在杭无房如何定义? 
 

答: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无房”指主城区(含钱塘新区)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市)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 

 

11、申请家庭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如何定义?
 

答: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指申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或货币补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购房)补贴、公有住房等。

 

12、申请时如果享受了租房优惠政策怎么办?
 

答:在申请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前,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在其退出租房优惠政策保障后,方可提交申请。

 

13、申请了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可否继续申请公租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答: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发放后1年内不得申请市本级及区、县(市)的其他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按每次1年合并计入租房优惠政策总年限内。

 

14、首次申请对缴纳社会保险有何要求?
 

答:首次申请时,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应已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

 

15、补贴续发申请时,对缴纳社会保险有何要求?
 

答:自补贴发放之日起,申请人在申请时限范围内需缴纳社保累计满12个月才能提出续发申请,如有更换单位等情形的,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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