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锡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经费申领细则
来锡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经费申领细则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锡政发〔2020〕12号)文件精神,为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锡创业,制定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补贴和经费申领细则如下:
一、开业补贴及租金补贴
(一)补贴条件
毕业5年内的海内外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补贴),三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1万元的创业租金补贴。
为响应国务院提出的加大力度稳企业、拓岗位,对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特殊支持政策,湖北高校2020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大学生于2020年来锡创业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补贴)和为期三年、每年最高2万元的租金补贴。
(三)申领方式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342号)和《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进行申领。
(四)经费安排
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补贴)和创业租金补贴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部,0510-85017141,0510-12333。
二、项目支持
(一)补贴条件
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入选“太湖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的。
(二)补贴标准
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支持。
(三)申领方式
按照《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和《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锡人才办〔2019〕7号)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进行申请和认定。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服务处,0510-81821910。
三、“人才贷”支持
(一)贷款条件
无锡市内注册、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安全政策的人才创业企业,入选“太湖人才计划”。
(二)贷款标准
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人才贷”支持。
(三)申办方式
根据《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和《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业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锡金监〔2020〕27号),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企业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完善企业相关信息,提交备案和贷款申请。
(四)联系方式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处,0510-81820483。
四、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江阴、宜兴参照执行。